机构职能

1.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决策,负责学校后勤政策的研究。

2.制定全校后勤服务需求规划,执行学校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学校交与总务处管理的各项综合性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论证、申报,预算的执行及支付经费的审定。

4.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立项和项目服务费标准的测算。

5.代表学校对外协调后勤与地方政府等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对内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师生的各类服务需求。

6.负责学校水、电、气、热的运行、经费、监管的管理,能源管理及节能改造方案论证、组织实施等工作。

7.负责学校各项电费、水费、采暖费、房费、电梯费的收缴;房费扣缴、周转房房费的收取、供暖协议的签订。

8.负责学校环保、爱卫会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后勤离退休(含离岗待退)人员的管理。

10.负责学校集体企业的管理。

11.负责学校修缮工程计划项目收集、组织申报、方案论证,修缮工程计划实施、工程施工管理、修缮经费管理。

12.负责学校后勤保障的运行、服务和管理,包括饮食、学生公寓、物业、动力维修、幼儿保教、活动场馆,以及外包专项服务等。

13.负责自聘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和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