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申报的有关要求,我校近期将开展2019至2021年三年维修改造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5日(投资估算5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可在1月15日前先行报备的情况下,延期至3月2日前正式申报)。
2.总务处将在申报截止日期后进行现场勘察(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为现场勘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曾经申报但未予落实的项目,各单位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4.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中,2019年项目要求尽量做实做细,上报批复后原则上内容不得更改;2020-2021两年的项目为规划项目,后续可视情况调整。
5.相关材料需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申报,缺一不可。申报具体要求及需填写的申报材料见附件。
6.申请受理部门相关信息:
申请受理部门: 总务处 工程管理部;
办公地点: 一校区学子楼306室;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方式: 0451-86417975
电子邮箱: zwcgcglb@163.com
附件1:2019-2021 年度学校维修项目申报要求.pdf
总务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