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活动中心党支部培养考察,拟确定 李海楠、杨金龙 两位同志作党的发展对象。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部门 | 担任职务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支部考察情况 |
1 | 李海楠 | 女 | 汉 | 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 | 2014.04.22 | 符合要求,同意发展 |
2 | 杨金龙 | 男 | 满 | 服务部 | 二区主管 | 2014.04.22 | 符合要求,同意发展 |
党员和群众对接收以上同志作党的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请于5月11日前向所属党总支(支部)、或集团党委反映。
集团党委电话:86414111;
党支部电话: 86403536。
后勤党委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