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根据环保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针对各有关单位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保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保管、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的管理台账登记情况、出入库登记情况。
2.是否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管理、使用等相关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体检情况、个人计量仪配备情况。
4.放射源、射线装置存放地点标识设置、防护设备设施等相关情况。
5.放射源、放射装置购入、审批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检查时间:5月8—9日,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先行进行自检,并填写附件中表格,于5月5日下班前报送至总务处能源管理部(一校区学子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zhaonx@hit.edu.cn。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配合检查人员对相关场所、设备、设施、台账等进行检查。
3.各相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在限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检查人员。
附件:
总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