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教授家园的全体业主:
为改善小区物业服务、按《业主公约》的约定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使小区居民能够享受标准化的物业服务、安居乐业,根据哈尔滨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松北教授家园第三届管委会、哈尔滨市国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总务处三方协商,决定共同努力、推进和改善小区的物业服务及管理,即日启动小区管委会换届工作,通过业主自愿报名、选举的方式产生松北教授家园第四届管委会。同时,开展小区2017年度的物业费收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届后的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欢迎有意愿参与小区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自愿奉献小区发展建设、愿意为维护业主自身权益努力的业主踊跃报名。业主委员会成员需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1、常年在本小区居住,熟悉小区基本情况;2、能从维护大多数小区业主的根本利益出发,致力于小区环境的改善和居住质量的提高。
管委会报名方式如下:
联 系 人: 张晓芳
报名电话: 86413165,15244629958
报名邮箱: 1036598049@qq.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二、即日起开展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改进与提升工作,欢迎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及服务提出具体详尽的意见和建议。由本届管委会将意见汇总,并以此为依据和参照,与物业共同努力,加强和改进小区的物业服务及管理。
意见及建议征求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王云超
联系电话:15104691537
邮 箱:459001464@qq.com
三、由学校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松北教授家园第三届管委会、哈尔滨市国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2017年度物业费的征收工作。现将收费办法公布如下:
1. 免收2010年度至2014年度的物业费欠缴部分。
2. 对于2015、2016两个年度均欠缴物业费的业主,需按欠缴总额的70%缴纳物业费。2017年物业费正常缴纳。
3. 对于2015、2016两个年度中欠缴某一年度物业费的业主,欠缴的物业费予以免收。2017年物业费需正常缴纳。
4. 对于2015、2016两个年度均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免收2017年物业费。
5.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5日,小区居民可自行缴纳2017年度物业费。
收费时间:每日早8:00至下午15:00 (包括周六、周日)
收费标准:1.49元每月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
收费地点及联系人:
(1)、松北教授家园物业服务办公室(小区正门右侧),王云超,15104691537。
(2)、贵新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贵新街1-5号门市三楼),徐会计,86403857。
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
松北教授家园第三届管委会
哈尔滨市国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