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动力与维修中心干部竞聘上岗公告
根据《总务处干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动力与维修中心机构改革和实际工作情况需要,现面向全校招聘管理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指数 | 级别 |
中心办公室 | 主任 | 1 | 经理级 |
水暖部 | 经理 | 1 | 经理级 |
| 副经理 | 2 | 副经理级 |
电力部 | 经理 | 1 | 经理级 |
| 副经理 | 2 | 副经理级 |
修缮部 | 经理 | 1 | 经理级 |
| 副经理 | 1 | 副经理级 |
消防设施管理部 | 经理 | 1 | 经理级 |
电梯电子门管理部 | 经理 | 1 | 经理级 |
二、条件与资格
(一)参与竞聘人员应具备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与竞聘人员,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部门经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学校初级职称、八级以上职员或总务处副经理岗位等任职经历;部门副经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学校或总务处三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且考核优秀。
(四)参聘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
三、报名及答辩时间
(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可自荐参与竞聘。下载并填写《总务处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学子楼408室
联系电话:86413507
联系人:陈老师
(四)答辩时间:2016年9月23日下午2:00
答辩地点:总务处415会议室
答辩形式:5分钟PPT述职
四、竞聘程序
1、资格审查,确定参聘人员名单。
2、成立竞聘答辩评审委员会,听取答辩并进行评价。
3、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答辩评价情况,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对拟聘干部进行考察、公示。
4、上报总务处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批,由后勤党委下发任免文件、宣布任命。
5、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办理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
五、附件《总务处干部竞争上岗自荐表.doc》。
总务处人力资源部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