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公示
经幼儿保教中心支部培养考察,拟确定刘钰、刘玲等同志作党的发展对象。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现将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部门 | 担任职务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支部考察情况 |
1 | 刘钰 | 女 | 汉 | 大班组 | 教学主任 | 2011.4.27 | 符合发展要求 |
2 | 刘玲 | 女 | 汉 | 小班组 | 教学主任 | 2011.4.27 | 符合发展要求 |
党员和群众对接收以上同志作党的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2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请于4月21日前向所属党总支(支部)或集团党委反映。
集团党委电话:86414111;
幼教中心党支部电话:86400944。
后勤党委
2013年4月15日